佛山市禅城区安溢货运服务部:
2024年11月28日,贵单位工伤职工黎章三以“用人单位未参保且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依法经仲裁、诉讼后仍不能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法院出具中止执行文书”为由,向我局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医疗费等工伤保险待遇。因无法与贵单位取得联系,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贵单位公告送达《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催告通知书》,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催告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根据(2023)粤06民终12281号民事判决书及(2023)粤0604民初1072号民事判决书,贵单位应支付黎章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030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3400元、医疗费差额34503.24元,如已支付,请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我局,逾期未书面告知的,我局将按规定先行支付,同时取得要求贵单位偿还的权利。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A1座A入口五楼501室,联系人:医疗组;联系电话:0757-82019148。
佛山市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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