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佛山市熊猫不走烘焙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陈海丰、陈浩铨、何卓兆、李锴聪、覃升平、孙春、覃雄现、陈俊波、邓辉、赵兴森、李永恒、牛梓生、严陈、李莹、王思勤、余满荣、阳昆、陈鸿杰诉被申请人一河南省塔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二佛山市熊猫不走烘焙有限公司一案(佛禅劳人仲案字〔2024〕1332号),申请人申请仲裁要求:1、确认劳动关系(详情见附表);2、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支付工资共计143673.2元(详情见附表);3、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共计287930.81元(详情见附表);4、被申请人二对上述第2、3项请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因无法联系你公司,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告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6月12日9时在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58号1楼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祖庙仲裁庭(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58号)
联系人:林小姐;联系电话:0757-82282887
佛山市禅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4月24日
附件: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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