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扶持
申报时间: -
受理部门:
禅城区南庄镇人民政府 订阅更多
申报条件
扶持对象:
登记注册地在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在2023至2025年度新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简称纳入一套表)的小微工业法人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自2020年1月1日(含)后获得过南庄镇小升规扶持的企业,在2023—2025年度内再次纳入一套表后不再重复享受扶持。
支持力度
第一类:对2023年至2025年首次入库(即纳入一套表)的小微工业法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10万元;
第二类:对第二年仍在一套表的,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5万元,如第二年主营业务收入比首年增长8%及以上的,再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5万元(即2023年首次入库且2024年持续在库的扶持5万元,如主营业务收入比2023年增长8%及以上的再扶持5万元;或2024年首次入库且2025年持续在库的扶持5万元,如主营业务收入比2024年增长8%及以上的再扶持5万元;或2025年首次入库且2026年持续在库的扶持5万元,如主营业务收入比2025年增长8%及以上的再扶持5万元),第二年最高可获得10万元资金扶持。
申报材料
(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
(二)营业执照(企业可直接在佛山扶持通平台上点击获取电子证照)。
如本事项通过佛山市政府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禅城分厅(简称“佛山扶持通”)组织并采用“秒报秒批”程序,按照办事指南执行,不需提交以上纸质材料。
项目来源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扶持办法(2023—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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