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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顺德区工业设计赋能制造业项目申报指南
申报时间: 2023-11-10 -2023-11-17 受理部门: 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订阅更多
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由基本条件和专项条件两部分组成。 (一)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应在顺德区工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 2.申报单位未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规定,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3.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事项重复申报或者多头申报区级专项资金,同一事项因政策允许可申报多项专项资金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予以标明并注明原因。 4.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专项资金。 5.项目实施地在顺德。 (二)专项条件 1.申报单位为“专精特新”制造业企业或中小微科技型制造业企业。 2.“‘专精特新’制造业企业”是指符合《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要求,入选各级“专精特新”企业名单的制造业企业。 3.“中小微科技型制造业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规定的制造业企业。 4.申报单位须与工业设计企业签订合作项目合同,合同合作周期须达到1年以上且合同金额超过100万元,合作成果显著。 5.合作项目须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建设,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建设。
支持力度
对“专精特新”制造业企业、中小微科技型制造业企业与工业设计企业合作周期达到1年以上,合同金额超过100万元、合作成果显著的,经评审认定给予制造企业一次性20万元资助。每年择优扶持不超过5个合作项目。
申报材料
(一)《2023年顺德区工业设计赋能制造业项目申报书》(附件3-1); (二)区工业设计赋能制造业项目实施报告(参考提纲撰写,重点说明项目设计理念、工艺路线、技术创新性、成果转化效果等); (三)申报单位营业执照(须加盖企业公章); (四)认定为“专精特新”制造业企业或中小微科技型制造业企业的官方证明材料; (五)合作项目合同(含项目书); (六)合作项目的专项审计报告(包括项目总投入、专项研发投入,项目所产生的产品销售收入、利润、知识产权、奖项等内容); (七)项目产品销售收入相关佐证材料(包括收入明细及对应的发票、银行流水等); (八)合作项目涉及的工业设计类专利、版权、奖项; (九)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上年度完税证明; (十)企业信用报告委托查询授权书(须加盖企业公章); (十一)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提交的申报材料纸质版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并按顺序装订成册(胶装),要求有封面、目录、页码、平台水印,一式五份,加盖公章与骑缝章。
项目来源
佛山市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关于印发《顺德区关于促进工业设计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 http://www.shunde.gov.cn/fssdjjcj/gkmlpt/content/5/5671/post_5671208.html#4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