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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佛山市品牌建设示范企业认定申报
申报时间: 2023-10-10 -2023-11-08 受理部门: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订阅更多
申报条件
(一)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 5 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 (二)符合产业、节能、环保、质量等政策,依国家规定取得相关证照。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近 3 年来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卫生等事故。 (三)企业经济效益好,并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品牌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企业 2022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1亿元以上,相关数据由正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审计报告或具有公信力的证明。
支持力度
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提交下列相关材料: (一)《佛山市品牌建设示范企业认定申请表》(含范例,详见附件1) (二)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包括: .营业执照复印件;2.品牌基础、品牌创建、品牌维护、品牌推广和品牌效益五个指标项目涉及的证明材料,其中“品牌效益”指标除了提供企业不间断拥有品牌的时间(即: 企业发展年限)的证明村料以及填写《近三年主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附件2)外,还需提供企业近三年缴税证明及 2022 年第三方审计报告(有 2020、2021年审计报告可-并提供),具体详见《佛山市品牌建设示范企业认定申报证明材料清单》(附件 3)。 上述申报材料,列出目录,按顺序装订成册,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一式2份,《佛山市品牌建设示范企业认定申请表》需同时提交可编辑电子版。
项目来源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佛山市品牌建设示范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fsamr.foshan.gov.cn/zwdt/tzgg/content/post_57919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