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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家电“以旧换新”绿色智能家电产品
申报时间: 2023-05-11 -2023-05-16 受理部门: 佛山市商务局 订阅更多
申报条件
(一)技术要求。   符合国家标准关于绿色产品和智能化产品的技术要求,具有微处理器、传感器或网络通信等技术的绿色智能家电产品。其中,达到绿色产品的条件指:   1.已经出台能效或水效等级标准的家电必须为二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等级。   2.尚未出台能效等级标准的其他家电产品,获得绿色产品认证或入围“佛山标准”产品。   3.其他能证实家电产品能效或水效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较前水平的证明材料。   (二)相关要求。   1.家电生产企业产品需在佛山限额以上家电销售企业销售。   2.家电生产企业须保证商品质量及承担商品售后服务等并签订承诺书。   3.为参与本次活动的产品提供配套优惠措施。   4.参与活动的绿色智能家电价格单价不低于300元。
支持力度
申报材料
1.绿色智能家电专场申报表(见附件1);   2.营业执照;   3.产品应用智能化设计的证明材料:如产品设计图、说明书或智能化部件图片等能佐证产品具备智能化技术的材料,并附上简要说明,采用相同智能化技术的同品类产品只需作一次说明;   4.产品在中国能效标识网备案或中国水效标识网备案的证明材料:可提供相关备案的链接或网站截图;   5.产品获得绿色产品认定或纳入“佛山标准”的证明材料:绿色产品认定提供对应的证书,“佛山标准”产品提供对应的证书和副页;   6.产品执行标准的先进性评价报告和符合该标准的产品型式检验报告:无法提供绿色节能或智能化技术的证明材料,但产品性能指标达到相关要求的,可提供执行标准的先进性评价报告和型式检验报告,附上简要说明;   7.申请的产品须由佛山限额以上家电销售企业销售。如合作销售的,须提供企业双方合作协议、销售实体门店的营业执照;自营销售的,提供实体门店营业执照;   8.家电产品品类和型号一览表(见附件2)。
项目来源
《广东省商务厅等13部门关于印发促进广东省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商务建字〔2023〕2号) http://com.gd.gov.cn/gkmlpt/content/4/4097/post_4097200.html#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