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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省级稳外贸资金(跨境电商方向)(第一批)申报
申报时间: 2023-05-10 -2023-06-30 受理部门: 佛山市商务局 订阅更多
申报条件
(1)在佛山市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或设立、依法纳税、从事或应用电子商务的企业单位、行业商协会、社会团体、组织等相关单位(以下简称“单位”)。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 (3)有合法固定的经营或服务场所。 (4)依法开展跨境电商业务或提供相关服务,近三年来没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①被“信用广东”平台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广东黑名单”)。②《企业诚信信息记录》里有不良记录,且《企业商务诚信报告》上的信用等级主为BB级(不含)以下。③《企业商务诚信报告》无信用等级,但《企业诚信信息记录》里显示行政罚款15万元(含)以上。以上三点,满足任意一点即界定为“近三年来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3.本通知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专项资金不予扶持: (1)提供虚假申报资料的; (2)因违反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正在接受调查的; (3)违反专项资金管理规定被取消申请资格的; (4)近三年来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5)其他不应给予扶持的情形。 本资金原则上不重复支持曾获得其他市级财政资金扶持的项目。符合条件的单位可同时申报本资金不同的项目,但是同一申报单位且同一实施内容的不得以不同名称重复申报本资金其他扶持项目。
支持力度
申报材料
(一)网上填报《省级稳外贸资金(跨境电商方向)(第一批)资金申报表》后,下载打印申报表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加盖单位公章,并以PDF扫描件形式上传回扶持通平台; (二)书面申请报告,内容包括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申报项目情况介绍(如项目建设目标、建设方案、资金来源、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项目建设完成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展会组织情况、参展活动情况等)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三)申报年度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增值税完税证明(含税务部门印章); (四)申报年度内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且备案的单位年度审计报告或跨境电商专项审计报告; (五)单位登记证书(如有效的企业法人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单位负责人身份证等资料。
项目来源
开展省级稳外贸资金(跨境电商方向)(第一批)申报http://fscom.foshan.gov.cn/xwzx/tzgg/content/post_56045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