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2022-2023年社会领域科技攻关专项
申报时间: 2022-11-24 -2023-01-09
受理部门: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订阅更多
申报条件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须为在佛山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民办非企业单位。
2.申报单位经营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行业影响力,重视科技创新和研发经费投入,具备项目研发必需的条件和基础。
3.申报的项目应有明确、量化的技术指标和预期经济效益指标;合作各方任务分工、研发进度和经费预算明确;知识产权归属清晰,具备良好的前期研究开发基础和产业化生产条件。
4.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属于下列情况的单位或项目: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企业,以及建有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机构的企事业单位;组建开展“科技志愿者”工作的单位;开展港澳及深圳合作联合攻关的项目。鼓励以佛山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联合相关优势单位进行申报。
5.申报单位性质为企业,项目新增自筹经费与申请经费的比例不少于2:1。申报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或民办非企业单位,项目新增自筹经费与申请经费的比例应不少于1:1,其中新增自筹经费可主要由共同参与申报的企业出资。新增自筹经费自申报(预)通知发布之日起计算。
6.申报单位最多申报2个项目,如已承担“市核心技术攻关”或“市重点领域科技攻关”在研项目1项,只能再申报1个项目;如已承担在研项目2项,不得再申报新的项目。
7.申报单位应具有良好的信用,未被佛山市科学技术局根据《佛山市科技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标记为一般失信主体或严重失信主体。
8.申报单位须确认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有效且符合项目申报要求,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实施全流程形式审查,任一环节中发现申报项目有不符合形式审查的情况,均有权终止项目评审立项。
(二)项目实施要求
1.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为3年(医药类项目可适当延长至4年)。
2.项目完成后应达到以下目标:
(1)申报单位通过项目的实施取得核心技术突破,完成项目合同中各项技术指标要求,并应用于主要产品或新产品的生产,或相关社会民生服务。
(2)项目产品具有较好的应用前景,项目完成后能补齐社会民生短板,形成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对社会民生、产业发展具有全局性、带动性的促进作用。
(3)形成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完成后承担单位需获得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或药物临床试验批件、医疗器械注册证、软件著作权、技术标准、技术检测报告等共3项以上的科研成果。
3.项目实施过程中,申报单位及参与单位必须恪守科研道德准则、科研活动规范和科研诚信规定,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涉及医学、生物技术、人工智能和人类遗传资源活动等敏感领域研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伦理委员会,开展研究项目的伦理审查,并按要求进行人类遗传资源活动审批等,并及时向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反馈报告有关情况。
支持力度
专题一:绿色低碳与环境保护
项目1:“碳达峰碳中和”关键技术
最大资助强度:100万元/项。
项目2:废弃物利用技术
最大资助强度:100万元/项。
项目3:污染物处置技术
最大资助强度:80万元/项。
专题二:生物医药与人口健康
项目4:医疗康养制造技术
最大资助强度:100万元/项。
项目5:临床诊疗关键技术
最大资助强度:80万元/项。
项目6:中医药传承创新技术
最大资助强度:80万元/项。
专题三、智慧城市与公共安全
项目7:智能化应用技术
最大资助强度:100万元/项。
项目8:安全防护技术
最大资助强度:80万元/项。
项目9:食品安全技术
最大资助强度:80万元/项。
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需报送以下材料一式五份,包括:
1.《项目申报书》;
《项目申报书》须统一登录“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fsfczj.gov.cn/#/home)录入,形式审查通过后,从平台上导出、打印、装订成册,并由项目组人员亲自签字确认和加盖单位公章。
2.项目计划书;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
4.本单位近两年度审计报告、会计报表(不满两年单位只需要提供近一年度的相关资料);
5.单位上年度研发费明细账;
6.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资金配套承诺和使用说明;
7.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证明材料、在岗证明材料等),其中身份证明材料需由当事人签字并手写如下内容:“本人知悉2022-2023年佛山市社会领域科技攻关专项申报相关事项,并同意用于该专项申报”;
8.科研诚信承诺书;
9.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打印无失信黑名单信用记录);
10.其他相关材料,包括合作协议(有合作单位时须提供)、伦理委员会的审核证明(涉及科研伦理问题的项目须提供)、人类遗传资源活动承诺书(涉及人类遗传资源活动的项目须提供)等。
项目来源
《佛山市重点领域科技攻关实施细则(试行)》(佛科〔2020〕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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